您现在的位置是: 就业政策

部分就业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 2014年10月29日 浏览次数:
.
一、毕业生如何确定自己的生源地区?
毕业生的生源地区是指集团毕业生个人户籍在迁入学校集体户口之前,被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作为常住人口户籍进行管理的地区名称。本科毕业生的生源地区一般为其参加高考的地区;毕业研究生的生源地区应参照以下方法确定:
某生在A省参加高考,考入B省某大学攻读本科学位,后考入C省某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现在集团攻读博士学位,在此期间如该生在此期间未间断学业,其生源地应为A省相应城市,如在此期间该生参加工作,并已由D省某单位落户,其生源地应为D省相应城市。
二、毕业生如何办理生源地变更手续?
毕业生在校期间,父母双方工作单位和户口迁往另一省份的,可持相关证明到学校就业办公室办理生源变更手续。证明文件应包括:
父母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调出证明,无工作的应由原户籍所在地相应的街道、乡镇管理部门出具类似证明原件。
父母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调入证明,无工作的应由现户籍所在地相应的街道、乡镇管理部门出具类似证明原件。
由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现户籍管理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
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关系证明原件。
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因各种原因须将生源变更为北京市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前依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接收家庭有实际困难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0]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向北京市人事局申请办理落户资格审批手续。
三、什么是“就业协议书”,它的作用有哪些?如何填写?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员工司统一制订,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用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在毕业生就业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也是毕业生办理到用人单位报到,接转档案、户籍和党团组织关系的依据,对签约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各方均须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内容:毕业生在自己正常毕业后,应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应按照合法的程序接收毕业生,并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就业协议具体内容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完接收录用手续后,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应尽快签订劳动合同书,以确立劳资关系。
填写协议书注意事项:
1、生源:对于从未参加工作的员工来说生源地就是高考的来源省份,对于参加过工作的毕业生,生源一般指入学前户口转入省份。北京生源一律填写到区县,例如北京市海淀区,切勿只填写北京市。外地生源填写到地市级。
2、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一定要填写准确,以协议或接收函的公章为准。对于有上级单位盖章的,要确定具体是由哪个单位来接收,以免造成毕业生不能顺利落户。
3、单位所在地:北京单位填写至少到区:例如北京市海淀区;外地单位至少填写到市,例如山东省济南市。
4、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集团毕业生档案一律经北京机要保密局转寄,学校承担转寄费用。如档案由签约单位接收,请填写接收部门,例如:云顶集团人事处;如档案由人才托管,请填写人才机构的名称,例如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5、档案转寄单位地址:北京单位请填写到区,例如北京市朝阳区,外地单位填写到市,例如山东省济南市。北京市个别部队保密单位,可以直接填写北京市。
注意:请勿填写邮寄地址或信箱号!!!
错误示例:北京1192信箱
有关档案事宜请咨询员工档案室:68913785,地址:体育馆南厅地下二层。
6、落户地址:
正确示例:1、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科技大学;2、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
注意:户口迁移地址不能填写***公安局、***派出所,尽量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者填写单位所在省市+单位名称
户口未迁入学校的,须注明“户口未迁入”。
四、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两种协议都与劳动就业相联系,并在时间进程上相互衔接,一般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毕业后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双方对于各自的基本条件、工作内容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学校按照就业协议书进行毕业生派遣;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明确双方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协议,其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是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劳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依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有:
主体不同:就业协议适用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签订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内容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面,劳动权利义务更加明确。
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前,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但是现在很多协议和合同合二为一。即在就业协议中增加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生效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切实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不受伤害。
五、什么是“报到证”,它的作用有哪些?
报到证是由北京市教委根据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凭证,是毕业生就业时的重要凭据。其作用主要包括:
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重要依据;
用人单位为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毕业生干部身份证明。
就业报到证的报到期限一般只有一个月,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捆绑办理落户手续,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一旦由于某种原因,如生病,外出遇灾未归等特殊情况造成不能按时报到,应及时与接收单位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并办理请假手续。如毕业生无故不在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而造成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后果应由员工本人承担。
六、报到证遗失后能否补办?
毕业生毕业后就业报到证遗失的,无法补办,只能申请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丢失原因,若由用人单位遗失的需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文字说明并加盖公章。书面申请由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签字后,交学校就业办公室。
2、就业办公室核查毕业生名册,核实无误后填写北京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关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申请》,学校就业部门负责人签字,学校统一编号后,加盖就业部门公章。
3、申请人持以上申请,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遗失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证明》。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www.bjbys.net.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院(劳动关系学院)东门
4、办理费用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相关规定收取。
八、户口迁移证有什么作用?丢失了如何办理?
我国目前仍实行较为严格“人户合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户口迁移证就是户口在变更期间的户籍证明,毕业生应在户口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时间内(一般一个月)完成落户登记手续。毕业生因各种原因无法到用人单位报到,应该在毕业一年内及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如超过调整改派期限,将产生无法落户、档案无机构保管、结婚、买房等手续无法办理等严重后果。
在报到期限内,如果户口迁移证丢失,可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尚未落户的证明向学校保卫处户证室申请补办,如果超过报到期限,学校无法办理补办的手续。有关户籍问题请咨询集团户证室:68912816
九、毕业生的档案如何转寄?毕业生的档案能否自带?
集团毕业生毕业离校后,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员工档案室负责,经北京市机要局统一转寄。
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通过机要转寄的,毕业生须持用人单位出具的调档证明(证明单位必须与学校就业方案中就业单位一致),到学校员工档案室办理转档手续。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由人才代理机构代理的,除须提供人才代理机构调档证明以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档案委托管理证明。
一般情况在毕业生离校两周左右开始转递档案,档案转递情况可向学校员工档案室查询,联系电话:68913785